一、商品房驗房交付中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1.購房者在沒有驗收房屋前,不能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
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后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而無逾期交房的壓力。
2.商品房存在質量瑕疵的問題及應對方法
商品房存在質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質量存在的問題。目前,商品房交付過程中,購房者以此為由,拒絕接收商品房的情況較為普遍。購房者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首先要依據《商品房買賣
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以及
合同中有關的
違約責任約定,若
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房屋達不到
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購房者有權拒絕接收房屋或解除
合同。
3.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
由于各種原因,開發商有時會逾期交付房屋。關于開發商逾期交房,開發商是否存在免責事由是關鍵,即開發商是否遇到不可抗力及
合同約定的其他免責事由。如果存在免責事由,并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開發商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若開發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需要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
二、房屋入住后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1.電梯不運行,物業管理公司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業服務
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相關行業規范確定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義務,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房屋質量有問題,繳納物業費不沖突
物業公司依
合同履行了物業服務后,業主應當依
合同履行支付物業服務費的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承租人不交物業費,業主責任不能丟
4.業主財產被盜,依據過錯各自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