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合同詐騙罪能取保嗎一、涉嫌
合同詐騙罪能取保嗎
申請
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如果
合同詐騙罪符合條件,則可以
取保候審,但具體還需要根據具體案情進行分析。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
二、
合同詐騙罪如何辦理
取保候審
1、
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
取保候審的申請。
2、
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
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
取保候審決定書》和《
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3、
取保候審的
執行。
取保候審的
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
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
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
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
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
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
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
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
取保候審的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了有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經辦結的,原決定機關應當作出撤銷
取保候審的決定,并通知負責
執行的公安機關。
按照規定,行為人涉嫌
合同詐騙罪被依法采取了強制措施的,此時也是可以申請
取保候審的。但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詐騙罪的
取保候審也是有附加條件的,同時在
取保候審期間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需要當事人嚴格遵守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