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責任事故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一、
醫療責任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
醫療活動中,違反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
醫療事故目前需要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
二、
醫療責任事故的具體表現
1、擅離職守或對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諉拖延,貽誤診治和搶救時機;
2、診治中遇到明知復雜疑難問題,不請示或不
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或在搶救危重病人時,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后不及時處理;
3、手術治療中開錯部位、摘錯器官、遺留異物在病員體內的;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過程中不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4、因不遵守操作規程、不查對而造成錯發、錯配、錯用藥物,或違反藥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規定做藥物過敏試驗;
5、護理中不按規定交接班,不遵守醫囑,不嚴格
執行查對等制度,違反操作規程;
6、不認真
執行隔離消毒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供應的器械、敷料、藥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檢驗病理放射等技術診查中,丟失或弄錯標本,拍錯部位,配錯血;漏報、錯報、遲報結果及違反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延誤治療;
8、不按
醫療原則,濫用毒麻限劇藥品,不見病人亂開藥、開錯藥;
9、中醫人員不懂西醫知識擅用西藥西
醫療法或西醫人員不懂中醫知識擅用中藥中
醫療法。
5、
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三、
醫療事故等級劃分
一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
通過上述我們的介紹,
醫療責任事故的具體表現主要有擅離職守以及延誤診治和搶救的時機等等,歸根究底是由于醫生的責任心不強,損害了患者的利益或健康,雖然
醫療事故有等級的不同,但是這些行為都算是
醫療事故,因此當我們權益受到損害,都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