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可以辦理職工
醫療保險,而城鎮戶口的非職工和未成年人可以辦理的
醫療保險是城鎮居民
醫療保險。它們的作用相同,都是對參保人的疾病治療作出保障。那醫保城鎮居民報銷比例是多少?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一、醫保城鎮居民報銷范圍
城鎮居民的基本
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主要有,參保人員在定點
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住院治療的
醫療費用;急診留觀并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
醫療費用;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
醫療費用。
二、醫保城鎮居民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按照參保人員的類別確定不同的標準。
1、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
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
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
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以上是我們整理的醫保城鎮居民報銷比例的具體內容。城鎮居民
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有老人、兒童和其他城鎮居民,他們在生病后所產生的治療費用報銷比例和起付標準是不同的。城鎮居民
醫療保險的最高報銷比例可以達到65%,這個您要清楚,之后可以合理進行相關的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