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的劃分?醫患糾紛一直是現今社會關注的熱點。社會在發展、人類在進步。以理服人是這個時代的主調。遇到問題冷靜看待、理性解決。正確劃分醫患方責任,有利于解決醫患糾紛。
醫療過錯的責任追究制度的劃分顯得尤為重要。我們精心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
醫療行為中,因為過錯導致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
醫療損害的,
醫療機構一方面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也需要承擔
醫療衛生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為了正確處理
醫療事故,保護患者和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
醫療秩序,保障
醫療安全,促進醫學科學的發展,國務院制定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
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
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中
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一)完全責任,指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
醫療過失行為造成。(二)主要責任,指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
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責任,指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四)輕微責任,指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
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故確定賠償時應根據
醫療機構的過錯責任大小來劃分:
醫療機構負全部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60%-90%;負次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40%;負輕微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條例針對新形勢下科學、公正處理
醫療事故的要求,明確了衛生行政部門在
醫療事故處理工作中的職責,將行政處理與司法程序嚴格區分開來,有利于及時、妥善處理
醫療事故,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了對
醫療機構的社會監督,使
醫療機構增強責任感,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內部規范化管理,努力提高
醫療質量,有效防范
醫療事故的發生。在處理
醫療事故時,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相信條例的公布實施對于推進我國法治化進程將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綜上,
醫療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是合理的,并且還在不斷的完善中。國家對醫患糾紛的重視,各執法部門公平公正的配合,相信能夠促進
醫療行業健康穩定的發展,也希望您能理性看待
醫療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理性解決。律師很高興和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