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募
基金公司備案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私募
基金定義
私人
股權投資(又稱私募
股權投資或私募
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
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
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
股權投資
基金,然后交由私人
股權投資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標公司。私人
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
股權投資
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二、私募
基金備案相關法條
《私募投資
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章 登記備案
第七條 各類私募
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
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
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
(三)主要股東或者合伙人名單;
(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
(五)
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
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
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第八條 各類私募
基金募集完畢,私募
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
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
基金備案手續,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資方向及根據主要投資方向注明的
基金類別;
(二)
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協議。資金募集過程中向投資者提供
基金招募說明書的,應當報送
基金招募說明書。以公司、合伙等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
基金,還應當報送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應當報送委托管理協議。委托托管機構托管
基金財產的,還應當報送托管協議;
(四)
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
基金備案材料齊備后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
基金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
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第九條
基金業協會為私募
基金管理人和私募
基金辦理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
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
基金財產安全的保證。
第十條 私募
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普通合伙人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向
基金業協會報告,
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
基金管理人登記并通過網站公告。
上文明確引用了《私募投資
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私募
基金公司登記備案的相關條款,可以解答網友關于“北京私募
基金公司備案”的相關疑問,同時,各地的該類公司備案要求還應結合各地的具體標準。從上述暫行辦法可以看出,國家對于私募
基金公司成立有一定的監管要求,但總體仍比較籠統,并不健全、詳細,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私募
基金投資的風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