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的流程是什么樣的一、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的流程
對于新申請登記的機構,建議不要先急于自行或委托某些中介機構在私募
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上注冊、填寫信息并提交一些登記事項審核(比如高管人員信息)。原因在于系統上的信息應與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的內容保持一致,故需要根據定稿的法律意見書最終確定,以避免出現提交的登記信息與法律意見書內容不一致的情形。
1、 我們建議,申請機構要做的第一步應是聘請專業的律師,協助其完成相關整改,并經專業律師驗收查核以滿足協會的要求。
2、待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基本定稿后,申請機構就可以著手在私募
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或者“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上進行注冊,并根據法律意見書的內容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材料。 根據協會于2016年9月8日發布的《關于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上線運行相關安排的說明》,對于尚未在該通知發布之日前在私募
基金登記備案系統中注冊賬號的申請機構,應直接登錄“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臺”(簡稱“新平臺”)進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
基金備案及信息更新等操作。
3、申請機構在系統上點擊提交相關登記材料和信息,并上傳和提交法律意見書。建議提交申請前,由專業律師指導申請機構仔細核對系統信息與法律意見書的內容,以保證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規定,法律意見書的簽署日期應在提交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之日前的一個月內,否則將夫去其法律效力。
4、在法律意見書提交后,申請機構將不得修改其提交的登記申請資料;若確需補充或更正,經協會同意,應由原經辦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另行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
5、就是等待申請結果。
根據《私募投資
基金管理人登記和
基金備案辦法》,除存在暫緩登記的情形外,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
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
根據協會明文規定,從事私募
證券投資
基金業務的管理人,應同時申請加入協會會員。當然,是否成功加入會員并不影響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因為實踐中管理人只有在產品募集規模達到一定標準后才有可能加入協會成為會員。
對于已被注銷的機構,自注銷之日起6個月內,其仍可通過注銷之前的私募
基金登記備案系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用戶端,查詢及下載之前的申請材料。
另外,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我們目前咨詢協會的結果,新登記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暫時無法申請同時經營
證券類和
股權類私募
基金管理業務。不難看出,協會對于新申請登記之私募
基金管理人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取得了經營
證券類和
股權類私募
基金管理業務資格的已登記機構,即所謂擁有雙牌照私募
基金管理業務的管理人,目前協會尚未有明確的處理意見,鑒于協會對于私募
基金管理人監管的日趨加強,將來進行重新整頓也是可以預見的。
二、產品備案應注意以下幾點:
1、顧問管理型
基金不能作為首只私募
基金產品提交備案申請;
2、原則上合伙型
基金合伙人信息工商變更完成之后方可申請備案;
3、募集對象包括外部投資者(非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外部投資者實繳資金到賬之后方可申請備案;
4、被列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企業公示名單的應完成整改之后方可申請備案;
5、未按時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項信息報送更新義務的應在完成相應整改后方可申請備案。
在進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記的時候,我們一般是需要在登記系統上進行提交相關的材料的,然后提交基本的信息,等待審核。另外,在進行產品備案的時候,我們要注意,顧問管理型
基金在進行備案的時候,是不可以作為首個私募
基金的產品進行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