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貸款可以收購資產么? 一、何謂并購貸款?
所謂并購貸款,即商業銀行向并購方企業或并購方控股子公司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
股權對價款項的本外幣貸款。是針對境內優勢客戶在改制、改組過程中,有償兼并、收購國內其他企事業法人、已建成項目及進行資產、債務重組中產生的融資需求而發放的貸款。并購貸款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項目貸款。 普通貸款在債務還款順序上是最優的,但如果貸款用于并購
股權,則通常只能以
股權分紅來償還債務。
二、并購貸款的交易架構有哪些?
在實際操作上,并購貸款主要是用于并購有控制權的收購項目,適用于以下的交易架構:
1、PE收購:大型
股權并購
基金一般都會利用利息節稅收益來增加交易的回報。由于
基金主要是從事投資活動而不是經營活動,
基金本身是無法申請并購貸款,就算貸款也不能抵免稅負,但透過專業的安排交易架構,PE所投資或控制的公司可以申請并購貸款,也可以以稅務籌劃,利用利息抵稅。
2、MBO/LBO:從MBO本身的動作模式、特點和作用來看,如果交易及后繼整合重組方案設計得當,由管理層作為發起人成立企業作為收購方,可以債權(銀行并購貸款、發行債券)融資。
3、RTO,反向收購:即通過收購一家上市公司(殼公司)股份控制該公司,再由該上市公司對其反向收購,以使之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從并購交易角度來看,反向收購的兩階段都是以實現控制為目的。
4、大股東增持:在國外,大股東的持股往往是市場用來推測未來股價表現的重要指標。觀察大股東用自有資金還是貸款來融資進行增持,更可以看出大股東對后市的企業回報與資金成本的推測。
三、為什么在并購交易中會大量運用并購貸款?
為并購交易提供信貸融資是國外銀行一項常見的重要業務。商業銀行在投行的牽頭下加入銀團貸款,有的銀行則在提供貸款的同時,直接擔任并購交易的財務顧問,參與交易的全過程。對于銀行來說,并購貸款不同于普通貸款的地方在于其不是以借款人的償債能力作為借款的條件,而是以被并購對象的償債能力作為條件。由于并購貸款的特殊性,其回報往往比一般貸款要高。
而且,中國商業銀行業同質化競爭嚴重,再發展下去,減少息差的業務,增加收費類收入是重要戰略。故此,不少商業銀行都大力拓展投行業務,把核心競爭力從資產負債表的競爭轉為以人才、服務團隊的競爭。并購貸款正好一次性為客戶提供商業銀行跟投資銀行的綜合方案。最后,銀行也希望透過開發發放并購融資的資金,把資產從傳統的跟房地產有關的土地儲備貸款、開發商貸款跟客戶抵押貸款的基礎上,分散至其他的經濟領域,包括跨國并購的本、外幣貸款,豐富資產組合多元化、分散系統風險。
綜上所述,銀行推出的并購貸款對于缺乏資金的并購方來說,無疑是一劑良藥。并購方憑借并購貸款可以收購資產,取得目標公司的
股權,達到收購的目的。此外,從銀行拿到的并購貸款利率通常比較低,可以為并購方降低并購業務的成本。對于銀行來說,這種貸款屬于優質貸款,也樂于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