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才可以
離婚,這是法律上
離婚的必要條件,拉近到現實生活中,既然您做出了
離婚,相比也是最終不得以的選擇。
離婚我們面臨著最現實的問題就是財產的分割,對于
離婚財產公證怎么做,夫妻一方為防止對方變卦對財產公證也許是有必要的。
一、
離婚財產公證
離婚財產公證是指夫妻雙方對
離婚財產達成協議,到公證處辦理
離婚財產公證。
二、法律上無需對
離婚財產公證
協議
離婚的,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
離婚證后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協議
離婚的要點在于,首先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其次對子女撫育、撫育費多少?如何支付?以及財產分割等做出安排,達成共識,并形成文字性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民政婚姻登記部門備案即可。由于是協議
離婚,在協議
離婚書上雙方都要簽字,而一旦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沒必要再到公正處公證,那就是畫蛇添足了。訴訟
離婚的,法院對夫妻財產分割進行判決的,在判決書生效時,
離婚財產分割生效,因此,訴訟
離婚也不需要
離婚財產公證。
三、現實中可以選擇對
離婚財產公證
但是,現實生活并不是那么簡單的,很多時候
離婚證未辦理下來,雙方又達成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一方想要確定
離婚財產分割,以防對方變卦的,此時就需要辦理
離婚財產公證。具體來說,
離婚財產公證包括兩種情況:對夫妻財產的公證、對
離婚財產分割的公證。如果
離婚簽了
離婚財產協議的,一般還是要公正一下,以免日后牽涉到不必要的麻煩中。公證書是沒有有效期限限制的。因此,僅憑你們雙方的公證還不足以保證你日后有效實現使用權,建議報告所有權單位,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
離婚財產公證的做法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上幾種材料: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第二步,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
離婚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接談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雖然我國法律上并沒有明文要求對
離婚財產進行公證,這一點對不管是協議
離婚還是訴訟
離婚都同樣適用。但是現實的情況要遠比法律規定的復雜得多,因此現實中有很多
離婚者都會選擇對
離婚財產進行公證,具體的
離婚財產公證怎么做您可以參考當地公證機關的詳細規定并按照要求辦理即可,這是一種最
保全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