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失險保額是如何計算的?消費者購買了愛車之后,除了必須購買的交強險外,通常還會給車子上三者險、劃痕險和車損險等一些商業
保險。不少人和
保險公司簽
合同的時候都不會認真閱讀
合同條款,更不知道車損險保額是怎么來的。那么車輛損失險保額如何計算?下面我們就給廣大車主介紹下這方面的知識。一、車輛損失險
保險金額如何計算?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六條的規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實行統一的
保險條款和基礎
保險費率。國務院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按照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
保險費率。
國務院
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在審批
保險費率時,可以聘請有關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可以舉行聽證會聽取公眾意見。”車輛損失
保險金額是按照以下情形來確定的:(一)按投保時被
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投保時
保險合同簽訂的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
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
保險人協商確定。(二)按投保時被
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投保時被
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被
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例如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
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被
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三)在投保時被
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此外,車損險是費率浮動的險種,車主在續保時
保險公司會根據出險和理賠的情況進行動態的調整,比如某
保險公司設定了12個車險費率調整等級,等級最高的為十二等級,其
保險費將調整為200%;等級最低的為一等級,其
保險費將調整為50%。二、購買車損險的車主的義務是什么?訂立
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向
保險人如實告知涉及
保險車輛的重要事項及投保人和被
保險人等的相關情況。投保人對重要事項及投保人和被
保險人等相關情況未如實告知足以影響到
保險人的合理收費的,發生
保險事故時,
保險人按照
保險單項下的相關
保險費與應交
保險費的比例計算賠款。重要事項指投保車輛的車主、廠牌型號、車輛類型、核定載質量、新車購置價、新車初次登記年月、上期
保險期限內的賠款記錄等。投保人應在
保險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交清
保險費;
保險單另有約定的,應在約定時限內交清
保險費。否則,對于
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
保險事故,
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
保險有效期內,
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改裝、加裝等,被
保險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
保險人并申請辦理批改手續。未辦理批改手續的,
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車損險對于車輛來說還是比較重要的,作為車主,到
保險公司購買車損險的時候,到自己會計算車輛損失險保額。目前確定保額的方式大體有三種,包括按照新車購置價計算、按照車輛實際價值計算等。現在不少
保險公司有有相關的優惠,車主上
保險之前要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