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因果關系分類是怎樣的 一、必須準確判定
醫療過失行為和不良的
醫療損害后果是否存在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是司法鑒定人通過審查病歷資料,檢查被鑒定人后,首先對
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失、患者的損害后果是否存在,之后才能對
醫療過失與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分析判斷。
(一)
醫療過失行為的判定標準
分析確認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是否存在
醫療過失,這里最重要的問題,就是
醫療過失行為的判斷標準。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分析
醫療護理行為對與錯是需要臨床醫學的知識和經驗,這也是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的難點。根據
醫療糾紛司法鑒定概念,
醫療過失行為的判斷標準可分為具體標準和抽象標準。
1、具體標準
具體標準主要是看
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是否違反現行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常規。其中常見的診療護理過失行為歸納為:
(1)有過失 ①診斷錯誤導致治療不當(誤診誤治);②診斷正確但治療不當;③護理不當。
(2)無過失 此類病例特點是:①疾病的診斷明確;②采用的治療方案正確;③護理也無明顯不當。基于以上三點,一般認為
醫療過程沒有明顯過失行為。
2、抽象標準
抽象標準主要是指
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是否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即:(1)告知義務;(2)知情同意義務;(3)結果預見義務;(4)結果回避義務;(5)轉醫義務。
(二)
醫療損害后果的表現形式
確定
醫療損害的后果有無不良后果,這是司法鑒定對人身損害后果的研究和鑒定的優勢,但我們同樣應該意識到,正常的
醫療行為對人身也可能會造成損害,這就需要研究和鑒別
醫療過失損害,抑或正常的
醫療損害。
1、有不良后果
根據
醫療糾紛
醫療損害后果的表現形式,
醫療損害不良的后果可分為:
(1)死亡;(2)殘疾或功能障礙;(3)喪失生存機會;(4)喪失康復機會;(5)錯誤受孕、生產和出生;(6)其他如病情加重或病程延長等。
2、無不良后果
二、
醫療過失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判定
推斷
醫療過失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我們知道,
醫療過失損害案件的因果關系問題,是法醫學鑒定中最復雜的鑒定內容。主要它總是以多因一果形式出現,如患者疾病對自身健康的損害,正常
醫療行為的損害,
醫療過失行為的損害,三者經常同時存在,相互作用,從臨床表現方面很難一一區分。因果關系的類型可分為:
1、有因果關系
(1)直接因果關系;(2)臨界型因果關系;(3)間接因果關系。
2、無因果關系
三、
醫療糾紛因果關系的種類與相應責任、參與度的劃分
參與度(或相關度)是指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所發生的過失行為(包括作為的或不作為的)在患者所出現的損害后果(包括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害以及患者本身所具有的傷病)中原因力的大小。具體可分為:
1、直接因果關系 全部責任 參與度100%
2、直接因果關系 主要責任 參與度75%
3、臨界因果關系 同等責任 參與度50%
4、間接因果關系 次要責任(誘發因素) 參與度25%
5、間接因果關系 次要責任(輔助因素) 參與度12.5%
6、無因果關系 無責任 參與度0%。
綜上所述,
醫療過錯因果關系分類根據
醫療機構相關人員的參與度以及責任來劃分的。如果是
醫療機構的直接因果導致
醫療事故的,那么
醫療機構將給予
醫療患者相應的賠償,如果
醫療事故和
醫療機構無因果關系,那么法院將判定
醫療機構無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