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就商品房交付給購房者的時候,首先一定要滿足國家規定的交房條件才行,否則的話是不允許進行商品房交付的。那實踐中,要是發現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條件的話,那么此時購房者應該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開發商交房的條件是什么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
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二)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三)預售
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交付日的7日前 書面通知 預購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交付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預購人出具前款規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還應當同時向預購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二、不符合交房條件購房人怎么辦
對于房地產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條件,很多購房人并不采取行動,天真地認為房地產商
違約了就理所當然會按
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或解除
合同,但現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權利是要靠自己主張的,如果購房人不提出、不主張,甚至以為先住進房子再說,卻不知道自己的這種做法可能被認定為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此處不再贅述,由于涉及到:撤消權、索賠權、訴訟時效等等專業名詞。總之,一句話,購房人如對房地產商交房存有疑義的,一定要書面提出,并注意
保全證據。如果和房地產商不能通過協商解決又想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的,要注意千萬別錯過訴訟時效。
絕大部分購房者都是第一次買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興奮,往往會不知所措。如果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或者缺少應具備的證件,更是雪上加霜了。購房者在收房前最好咨詢一下專業的法律人士,問問律師開發商交房應具備什么條件,交付的房屋有問題怎么辦。如果無力自行解決,還是請律師幫助的話,避免時間拖久了,住不上房,還惹得一身麻煩。
現實中,很多人其實在購房方面的知識還是缺乏的,因此一旦遇到開發商交房的商品房不符合交房條件,那么此時也就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才好了。其實這種情況下,開發商的行為很顯然就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中的規定,對購房者構成了
違約,那么此時開發商就應當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