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一房二賣情況哪一個行為有效一、出現一房二賣情況哪一個行為有效
一套住房,房主先后和兩個買方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都沒有辦理
房產過戶,應當認定那份
合同有效,應當履行哪份
合同。對一房數賣,沒有特殊情況,法院一般都認定數份
合同均有效,原則上按如下順序履行:
1、已辦
房產過戶的;
2、均未過戶,實際占有房屋的;
3、均沒有過戶,也沒有占有房屋,綜合考慮支付房款的多少和先后,
合同簽訂的先后順序等因素予以確定。
二、簽了房屋買賣協議一方不履行怎么辦
買賣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之后,都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嚴格依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但在實際生活中常常有些人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在協議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他、仍然拒不履行協議條款,或者找出各種理由不履行協議。
針對
違約方的不同情況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糾紛:
1、如果對方雖然
違約,但不是蠻不講理,態度也不是極為蠻橫,有協商的意愿,有的還表示只要改變一些交易條件,就同意繼續履行協議。
對這種情況,建議和對方協商,從情理上把道理說清楚,希望對方能按照協議約定
執行,如果經濟上可行,也可以適當做些讓步,已圖順利履行
合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律師發送律師函,從法律上把
違約的后果和責任說清楚,通常可以起到解決糾紛的作用。也可以請律師或專業人員和對方會談,這樣有利于促成和解意見的達成。
2、如果
合同中確有約定不明的地方,應當和對方認真協商,重新達成補充協議,解決因為約定不清無法履行的問題,建議在協商補充意見時,如有可能盡量邀請律師或專業一起辦理比較穩妥。
3、如果對方執意
違約,什么道理都清楚,但就是不想履行
合同,有的甚至明確表示,要以承擔
違約責任的形式解除
合同。對這種情況,建議盡快
起訴,沒有別的辦理,拖延訴訟對買方沒有任何好處,得到法院判決后,通過強制
執行才能迫使
違約方繼續履行協議,法院對當事人
違約這種事是會主持公道的。
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是買方
起訴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協議,配合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的話,買方在
起訴的同時,一定要辦理查封對方
房產的手續,從法律上限制對方轉移
房產,否則對方如果提前將所售
房產另售他人,買方即使得到法院支持繼續履行
合同的訴訟請求,也會因為無法履行而最終得不到
房產。如果買方要求對方退還已付房款并承擔
違約責任的,也應當查封對方的
房產,這樣可以確保法院判決之后能夠順利履行判決內容,切實保護買方的利益。實踐中得到判決,卻沒有能到
執行的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
實踐中,購房者為避免出現一房二賣情況損害到自身利益的,應當盡快與賣方簽訂書面的購房
合同,并且要求賣方在一定期限內交付房屋,然后協助辦理
房產過戶手續。當然要是有一房二賣的情況,此時需要看具體情形是怎樣的,才能確定哪一個行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