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專利的行為,若比較嚴重的話,則在我國就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侵犯
專利罪。而實踐中,對侵犯
專利罪進行認定,其實主要也就是區分清楚侵犯
專利罪與一般
專利侵權行為。那到底應該怎樣認定侵犯
專利罪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分析解答。
一、應該怎樣認定侵犯
專利罪
本罪與一般
專利侵權行為的界限
本條明文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假冒
專利行為才構成犯罪,否則不構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應按照
專利法第 60 條的規定處理,不以犯罪論處。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
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訴。
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假冒他人
專利案件,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受理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起訴的侵害
專利權的案件,可以判決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賠償損失,還可以予以收繳進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予以罰款、
拘留。至于如何認定假冒他人
專利情節嚴重,實踐中應結合犯罪的主客觀因素和后果等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
本罪與假冒注冊
商標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觀上都有假冒行為,主觀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體相同。二者主要區別表現在:
1 、侵害的客體不同。假冒
專利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的
專利管理制度,而假冒
商標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的
商標管理制度。
2 、假冒
專利罪的侵害對象不是注冊
商標,而是被授予的
專利。這也是二者在假冒內容上的差別。
二、侵犯
專利罪怎樣判刑
1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專利在被授予了
專利權之后,才會受到法律更多的保護,所有人才能依法享有
專利權。同時,由于
專利是可以為所有人帶來很大經濟利益的,因此實踐中侵犯他人
專利的行為也就層出不窮,對此我國也在不斷的加大打擊力度。甚至在《刑法》中還專門規定了侵犯
專利罪。當然,在認定侵犯
專利罪的時候,需要仔細與一般的
專利侵權行為區分開來。而從法律的規定中,我們也了解到犯此罪的,一般是給予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而單位犯本罪的處罰就有點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