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生活中,幾乎每天都有各種各樣的
交通事故發生。在發生
交通事故的時候,交通警察一般會開具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故各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
交通事故糾紛中是重要的證據。那么,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領取?系我們為您答疑解惑。
一、概念
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
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
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領取?
依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了,你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就可以了。
三、對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一)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項便民措施》第14條: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
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果。
(二)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并闡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因
交通事故認定書只是處理
交通事故的證據,在人民法院審理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要對其進行當庭質證,對其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法庭說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權決定是否采納,并有權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
交通事故雙方來說非常重要,我們不用糾結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領取這個問題,可以直接去公安局的交通管理部門領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制定,需要遵守一定的規范。對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核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