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區別 一、公司(企業)債券
在國外,沒有企業債和公司債的劃分,統稱為公司債。在我國,企業債券是按照《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發行與交易、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監督管理的債券,在實際中,其發債主體為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政府信用。公司債券管理機構為中國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債主體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設立的
公司法人,在實踐中,其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發債公司的資產質量、經營狀況、盈利水平和持續贏利能力等。公司債券在
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登記托管,可申請在
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信用風險一般高于企業債券。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進一步促進了企業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企業債券和公司債券成為我國商業銀行越來越重要的投資對象。
二、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三、兩者區別
金融債券: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主體和目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風險較大(大于國債和儲蓄存款,小于企業債券) 獲益較高(低于企業債券,高于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
企業債券 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 主體和目的:企業籌集資金 風險最大,獲益最高。
在金融市場中,一般說道企業是指非金融機構,為了便于區分。金融債是指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銀監會;而企業債在我司是指非上市公司發行的債券,審批部門是發改委。從產品特性說,都屬于“企業債”(Corporate Bond)。但由于操作和發行主體都不一樣,所以人們還是分開來說。
作為我國的兩大主要債券類型,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區別比較明顯。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從審批到發行都是不同的。對投資者來說,企業債券明顯更加高風險,高收益。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兩者在基本特征上有很多不同,兩者作為債券的本質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