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盜竊行為,并不是所有的都會認定為《刑法》中規定的盜竊罪,一般情況下需要達到規定的數額之后,才能按照盜竊罪定罪處罰。那具體來說,法律中規定的盜竊錢財數額多大才會構成盜竊罪呢?對此,我們收集了有關資料,馬上為你做具體解答。一、盜竊錢財數額多大才構成盜竊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
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
量刑。二、構成盜竊罪會怎么判刑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告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對盜竊金融機構,數額告別巨大的,或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沒收財產。盜竊罪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因此在對行為人的盜竊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就不得不考慮到實際的盜竊數額,只要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較大數額,那么此時就可以對行為人以盜竊罪定罪處罰。而具體盜竊錢財數額,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就導致實際的數額標準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