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買房如何避免風險,合伙買房的風險怎么避免?
合伙買房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如果共同購買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權屬證書中會體現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額,另外雙方可以申請頒發房屋共有權證。
合伙買房如何避免風險:
(一)購房前需公證協議
“購房的兩個人需要確定協議,并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如果沒有親屬關系的朋友可以合伙買房,但需要簽訂合伙買房的協議,“明賬細算,越細越好”,各持一份。明確責、錢、權、利、房的歸屬,以期達到利益共存的基礎。確定好協議內容后,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
(二)協議中詳細明晰權責
產權為兩人所有,就可以購買。如果只有單方向銀行申請貸款,那么協議里還需要特意注明另一方須每月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等)方式向對方支付房貸月供。另外,協議中還要詳細記錄關于房屋方面的共同支出,如房貸還款額、物業管理費、各類清潔費等。
合伙買房子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一)弄清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區別
共有產權在進行產權登記時有兩種方式:一種為共同共有,一種為按份共有。不同的登記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分割方式也不一樣。
(二)簽訂書面協議
(三)銀行借款詳細約定
實務中,對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并按月償還的性質如何認定,法院有不同的理解。有的法院認為一方向銀行的借款也屬于該方出資,是通過融資方式的出資;有的法院則認為,只有實際拿出來的首付和每月已歸還的利息和本金才算是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