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
交通事故中的受傷者來講,在治療一段時間之后最好就盡快的申請進行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確定了自己實際的傷殘等級之后,才能據此要求對方做出賠償。但這個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呢?接下來,我們將圍繞這一問題為您做簡要分析,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一、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
交通事故受傷致殘并需要進行傷殘評定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后15日內,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
2、應當向處理
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并制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
3、公安機關評定傷殘等級的依據包括醫院證明、公安部關于道路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根據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評定結論,但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
4、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
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
二、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誰出?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與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
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
保險公司承擔。
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有
保險,找
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交強險承保的
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
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對于需要做
交通事故鑒定的當事人來講,了解清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程序是怎樣的,這對自己申請鑒定其實是很有幫助的。至少能夠大概的了解程序內容,這樣才能事先做好相應的準備,這樣才能盡快的拿到鑒定結果,對
交通事故做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