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占用稅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占用稅的概念
土地使用占用稅,又稱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是國家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實際占用耕地面積、按照規定稅額一次性征收的一種稅。耕地占用稅屬行為稅范疇。耕地占用稅是我國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個人所征收的一種稅收。
二、特點
耕地占用稅作為一個出于特定目的、對特定的土地資源課征的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具有比較鮮明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耕地占用稅以占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用建設的行為為征稅對象,以約束納稅人占用耕地的行為、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運用為課征目的,除具有資源占用稅的屬性外,還具有明顯的特定行為稅的特點。
2、采用地區差別稅率
耕地占用稅采用地區差別稅率,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差別稅額,以適應中國地域遼闊、各地區之間耕地質量差別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積相差懸殊的具體情況,具有因地制宜的特點。
3、在占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征
耕地占用稅在納稅人獲準占用耕地的環節征收,除對獲準占用耕地后超過兩年未使用者須加征耕地占用稅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稅。因而,耕地占用稅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點。
4、稅收收入專用于耕地開發與改良
耕地占用稅收入按規定應用于建立發展農業專項
基金,主要用于開展宜耕土地開發和改良現有耕地之用,因此,具有“取之于地、用之于地”的補償性特點
三、征收范圍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
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占用己開發從事種植、養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本著有利于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
此外,在占用之前三年內屬于上述范圍的耕地或農用土地,也視為耕地。
也就是耕地占用稅,該稅只會在使用土地為耕地的情況下才會被征收。耕地保護是國家的工作重點之一,畢竟我國有著13億的人口,糧食安全問題是國家的重中之重,征收該稅種無可厚非。因為具體的土地使用占用稅稅率會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進行制定,所以您想要進一步了解該稅種的話,可以具體咨詢上專業的稅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