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要想成為合法夫妻的,則就需要按照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樣的,日后要是
離婚的話也是需要辦理
離婚手續的,但
離婚就會有方式的選擇,那么夫妻
離婚的方式有幾種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
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一般來說
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
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
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采用協議
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
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
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并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
離婚證。協議
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
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
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
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
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訴訟
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
離婚或者雙方對于
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
離婚。訴訟
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
起訴。訴訟
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
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
二、怎樣做才能盡快
離婚?
(一)協議
離婚
最快的
離婚方式是辦理協議
離婚,
離婚手續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協議
離婚的具體法律程序是:
第一步: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合意。可以自己寫或聘請律師代書一份
離婚協議,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步: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件和
離婚協議書,要求
離婚
第三步:辦理相關手續,領取
離婚證。
第四步:領取
離婚證后,不能再
起訴離婚,但對婚內財產沒有分割的部分(或
離婚時一方故意隱瞞的財產
起訴分割。
采用協議
離婚的方式可以達到盡快
離婚的目的,
離婚協議屬于雙方自愿協商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所以最好能咨詢專業的婚姻律師以免在不知不覺中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二)訴訟
離婚
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
離婚,則只能通過
起訴的方式
離婚。如果在
離婚訴訟中,原告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
起訴的話法院是很有可能不判
離婚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要六個月后才可以重新
起訴,大大延長了
離婚的時間。所以
起訴方要想盡快辦理
離婚就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
我國法律中規定的夫妻
離婚的方式主要就是兩種,包括協議
離婚與訴訟
離婚。但在訴訟
離婚中,還有可能是通過調解的方式
離婚,但我國卻沒有將這種方式規定為法定的
離婚方式。以上就是對
離婚的方式有幾種的講解,但愿能為您解答一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