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評價報告是 國家
知識產權局根據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在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被授予
專利權后對相關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
專利進行檢索,并就該
專利是否符合
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授權條件進行分析和評價,作出
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一種官方出具的較權威
專利質量評價。
專利權評價報告不是行政決定,是一種證據形式或證明文件,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
專利侵權糾紛時,人民法院或者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據此可以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 ,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務時,需要提交
專利權評價報告。
專利權評價報告制度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彌補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授權未經過實質審查的不足。
一方面可提高社會公眾對這兩種
專利權公示性的信賴,另一方面有利于幫助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處理
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在訴訟中只有人民法院或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要求的情況下,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
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才有義務提供
專利權評價報告。其目的是確定
專利的穩定性,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www.njLawyer.cn。其原因在于,我國在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專利授權前,不進行實質審查,這就導致我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權的權利處于相對不穩定的狀態,出具
專利權評價報告需要對相關
專利進行檢索,以審查其是否符合
專利法的授權要求。在
專利權的效力受到質疑時,
專利權評價報告可以作為證明
專利權具有新穎性和創造性的證據。同時,
專利權評價報告在無量
專利網上的
專利權轉化、商業推廣和交易中也可以作為證明
專利含金量的有效依據。
專利權評價報告不是行政決定,是一種證據形式或證明文件,當人民法院或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在審理、處理
專利侵權糾紛時,人民法院或管理
專利工作的部門據此可以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的事務時,需要提交
專利權評價報告。
專利權評價報告的主要效力如下:
a 僅是法院審查判斷
專利是否具有法律穩定性的初步證據。
b
專利權評價報告不是行政行為,既不能復議,也不可訴。
c不是提起
專利侵權訴訟的要件(印證了上面第一個問題)。
d不能以不提供
專利權評價報告主張程序錯誤。
專利權評價報告的作用不僅在此,也不是授權后必須要求做,但因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專利的申請在審查時僅通過初步審查程序就可以授權,審查員對其審查程度較輕.www.njLawyer.cn。因此,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被授予
專利權后,并不表示
專利權狀態穩定(即不存在《
專利法》、《細則》無效的情形),國家
知識產權局應
專利權人或相關利害關系人請求做出的
專利權評價報告,相當于國家
知識產權局對獲權的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
專利的
專利性(
專利法規規定)做進一步的核查,是對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
專利做的審查程度較深的再次官方評估性評價。作為
專利權人在獲得授權后,要求國家
知識產權局作出
專利權評價報告是對其
專利含金量的一次驗證,可作為在無量
專利網的
專利推廣上證明
專利有價值的證據,
專利權人事先作得的
專利權評價報告也是日后解決
專利侵權必要的資料儲備。
原告不提供
專利權評價報告,被告來申請可否?
根據
專利法第61條第2款,
專利權評價報告由兩類人來申請:一是
專利權人,二是利害關系人.www.njLawyer.cn。
何為利害關系人,審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十章解釋到,一般是指獨占許可的被許可人,和由
專利權人授予
起訴權的普通許可的被許可人。雖然訴訟中原被告緊密聯系,但是,申請
專利權評價報告時,被告還真不是利害關系人。如果原告不出具呢?被告可以試試申請檢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