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個別清償,是指債務人在對多個債權人承擔債務的情況下,只對個別債權人進行債務清償的行為 。個別清償的條件,必須是債務人同時面對多個債權人。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債務人清償債務的行為,就不屬于個別清償;如果只有兩個債權人,也不能算是個別清償。債務人進行個別清償,損害的是其他多數債權人的利益。因此,為了公平清理
債權債務,保護廣大債權人的利益,對于債務人的個別清償行為,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但是,如果個別清償可以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則不在此限。
撤銷個別清償的條件是:
第一,債務人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已經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債務能力的。如果不具有法定情形的,管理人無權請求撤銷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行為。
第二,債務人只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在債務人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已經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已經明顯缺乏清償債務能力的情況下,債務人仍然實施只是針對個別債權人的清償行為,管理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三,個別清償必須發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www.njLawyer.cn。如果超過了六個月的時間,則不能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個別清償行為。至于六個月的認定時間,以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為準,即人民法院作出破產申請受理裁定之日.www.njLawyer.cn。
第四,由管理人行使撤銷權www.njLawyer.cn。對于債務人實施的個別清償行為,由管理人行使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的權利,其他人不能行使這一權利。
第五,個別清償不具有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情形。個別清償只是針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通常情況下會減少債務人財產,損害其他多數債權人的利益南京律師網。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產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結果,如債務人以某一價格受讓
股票后,于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六個月內按此價格支付了價款,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該
股票的市場價格有較大提高,使債務人財產受益,就不應當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