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
房產交稅嗎? 一、
離婚分割
房產交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
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文件規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
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
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文件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一)
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文件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需要注意的是,關于個人所得稅,雖然沒有直接說“
離婚財產分割”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
離婚財產分割時,按法律規定要判定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對婚后財產不管這個房屋的產權名是誰(其中一方),都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如果一方放棄,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
離婚房屋過戶費用問題,
離婚房屋過戶費用有哪些?
(一)、費類:
1、登記費
2、交易手續費;
3、工本費
(二)、稅類:
1、契稅;
2、印花稅
在
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的問題上,大部分
離婚夫妻關注的還是
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會免收契稅。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離婚房產過戶是否收取契稅分情況處理:夫妻
離婚,對共有
房產重新分割或歸屬一方的,不征收契稅。原屬于夫妻一方所有的
房產,
離婚時權屬發生變化的,應按贈與行為征收契稅。但是
離婚房產過戶的,不收取個人所得稅。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體地區契稅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數額可能會有區別。因此,在
離婚房產過戶時,可以去相關部門進行咨詢。也可以咨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辦理
離婚房產過戶。
離婚分割
房產的,往往會涉及到
房產過戶的問題,因此有的人就認為會涉及到納稅的問題。但其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離婚分割
房產的一般是不征收契稅。也就是說上文中提到的
離婚分割
房產交稅的說法就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