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離婚: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并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你必須盡早決定解除婚姻關系,遠離傷害。對于存在長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來說,不要期望他能夠懺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認錯誤也不能心軟。
2.盡快報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并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鑒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3.
離婚前準備工作:一旦決定
離婚,要冷靜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λ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λ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以保護自己。
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后,馬上分居,不要讓對方能夠聯系到或找到你,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