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
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①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②公司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投資股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③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增加資本,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應當提交國務院授權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
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應當自減少注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至少三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南京律師網www.njLawyer.cn]。④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動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⑤因合并、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⑥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因公司名稱變更而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2、非公司企業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1)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 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3) 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① 企業法人實有資金比原注冊資金數額增加或者減少超過百分之二十時,應持資金信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② 登記主管機關在核準企業法人減少注冊資金的 申請時,應重新審核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