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使用權是否可以轉讓
公租房的調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轉讓,只能退還給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國家現行法律規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權在沒經產權所有人允許的情況下,不能擅自轉讓。如果征得產權所有人或單位的許可,并且授權承租方負責任轉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轉讓,但是得辦理相關的手續。一般情況下,私人對公租房沒有產權,承租人只有使用權,無繼承問題,只有承租人變更問題。承租人不能自動變更,需要申請變更,且變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戶口在該公租房內的所有使用權人的同意。公租房是國家為居住困難的群眾提供的一種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能夠申請成功。
申請公租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