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怎么防止惡意借貸 一、
民間借貸中怎么防止惡意借貸
惡意借貸,是指借款人籌集資金所指向的對象為非法用途的借貸關系。對于這種借貸關系,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意見》中都明確地規(guī)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而該行為因為違反了國家法律,也被確認為無效。
在借貸實踐中,往往有些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非法經營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動,而有的出借人牟利心切,未注意審查借款人借款的用途,或有的明知其借款是為其非法活動提供資金的仍盲目出借,認為借債還錢,天經地義,他(她)借錢做什么用與我無關。殊不知,這一事實如經司法機關查實,可依法沒收出借的款項,并可對違法借貸的雙方處于罰款,
拘留等處罰,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動的),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樣,對出借人來說是得不償失的。所以應當引起注意,在借貸關系未成立之前,詢問借款人借款用途,就變得至關重要。如發(fā)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嫖娼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二、
民間借貸糾紛案如何件舉證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fā)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款
合同、借款協(xié)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很顯然也是不會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各位在借款的時候一定要避免遭遇對方惡意借貸,這樣只會讓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損害。當然,一旦發(fā)現對方有惡意借貸的意圖,那么此時最好就不要借款出去,或者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