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夫妻最終是以為什么原因導致
離婚的,此時辦理協議
離婚和辦理訴訟
離婚都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的。而在不同的
離婚方式下,具體的條件要求不同。那到底辦理協議
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辦理協議
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夫妻對
離婚問題達成共識的,雙方應該親自去民政部門申請
離婚,辦理
離婚手續。民政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受理審查,對符合條件者準予
離婚,頒發
離婚證。
1、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當事人雙方必須有
離婚的合意,即兩人自愿達成
離婚的意思表示一致;
3、協議
離婚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作出適當的處理;
4、協議
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的撫養作出妥善安排;
5、
離婚協議必須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強制性規定。根據情況,需要注意是否有孩子和財產,如有,則必須商量好孩子的撫養問題及財產分割問題。同時簽訂協議時也要同時符合上述五個條件,缺一不可。
二、協議
離婚登記申請程序
1、初審,查驗申請
離婚登記當事人的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
離婚意愿以及
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2、受理,雙方自愿
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
離婚登記聲明書》;夫妻雙方親自在
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
離婚登記聲明書、
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
離婚條件的,填寫《
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4、登記(發證),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
離婚,證件失效。撫松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填寫《
離婚證》,將
離婚證分別頒發給
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
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離婚對于當事人而言也是很重要的時候,此時不僅需要對雙方之間的人身關系進行處理,同時還要對共同財產、債務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但需要注意想要協議
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