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產權陷阱包括哪些一、二手房的產權陷阱包括哪些
首先“賣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產權人,這種情況應在簽訂
合同前查明賣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后亦無法取得產權。
其次,賣房者可能將
房產用于抵押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房時沒有立即交接產權,賣家在簽訂賣房
合同后,再持產權證去銀行抵押
房產進行貸款,一旦幾年后銀行方面強制
執行房產,賣家往往已經不知所終,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應對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買賣
合同時,一定要注意
合同上有沒有雙方何時交接產權證的時限,最好是當即付款后,當即交接產權。
二、買二手房如何審核房屋信息
1、房屋產權證要看清。因為,持假造的
房產證件訂立
合同、收取房款的詐騙案不在少數;也有的人拿的是真
房產證,但是
房產證卻是已經公告作廢的。所以,在查看對方的
房產證件時,要記住房主姓名、坐落位置、
房產證號、面積等信息,最好是向對方要一份復印件,然后到
房產局查一查該房屋的產權是否屬實,查一查是否抵押了或者被法院查封了。
2、如果這個房子是幾人共有,那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聲明”。根據《
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規定,共有人未獲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其行為無效。您在購買存在其他共有人的房屋時,應當審查一下,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如果該房屋本來有人租住,還要取得此人放棄優先購房的聲明。
為了避免產權風險,建議在付款問題上,最好在訂立
合同時約定,訂立
合同后先付一部分房款,在交付房屋后付一部分,并扣留一部分余款待辦理完畢
房產登記手續后再付清。如果購房者對買二手房有疑問,可以來電咨詢專業的
房產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