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一、
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勞動仲裁受案范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
1、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
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
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
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
合同發生的爭議。
3、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
合同發生的爭議;
4、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系以及履行聘用
合同發生的爭議;
5、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
合同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二、申請
勞動仲裁要提交的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訂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被訴人注冊、登記、備案信息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證明資料包括:勞動
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明書等。申訴人應提交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資料清單》一式兩份。
勞動仲裁可以公正、及時的解決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可是是不是所有的勞動爭議都可以申請仲裁,申請了會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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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申請仲裁時又該注意什么,有沒有時間限制,這些問題最好問問專業的律師,畢竟仲裁涉及到很多證據的收集,不要因為漏掉了證據害的自己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