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該如何爭取多分
房產一、
離婚訴訟中該如何爭取多分
房產
我國婚姻法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何界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釋一、二》中已有充分表述。現實生活中,分割比較困難,同時爭議也最多的是大額財產比如
房產歸屬和
股權分配等問題。
對于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按揭
房產如何處理?“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明確規定的,結合法院的判例我個人認為,對于此類
房產,首先應認定該
房產屬一方婚前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款項應當視為共同投資,此款項分割時應根據房價的市場變化予以均分”。
夫妻一方是某一公司的股東,
離婚時,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的
股權怎么辦?
離婚律師認為,對于共同財產中
股權的分割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按照《
公司法》等相關法律對此做出了部分原則性的規定。
離婚時一方堅持要求分割
股權的,應考慮公司其他股東、公司本身以及公司的相對人的利益,嚴格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二、怎樣爭得孩子的
撫養權
未成年子女的
撫養權是
離婚夫妻首先要考慮的問題,那么如何確定
撫養權呢?“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對于夫妻
離婚如何確定子女
撫養權,
離婚律師歸納有以下幾個原則:1、以“子女利益最佳”為基本原則,充分考慮
離婚后夫妻雙方經濟收入、居住條件等具體情況,充分考慮生活環境的變化對子女的成長是否有利等因素;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法院審判實踐中一般會判兩周歲以下子女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嚴重疾病或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等原因的除外;3、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備一定的辨別能力,其由誰撫養,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選擇;4、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準許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離婚訴訟中,如何確定孩子的
撫養權,除適用幾個原則外,還要多方收集證據,讓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撫養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父母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哪方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管怎樣,夫妻
離婚,孩子是無辜的,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是父母的義務
離婚夫妻要充分考慮子女的感受,要充分保護子女的利益,要多為子女的健康成長著想。
在
離婚訴訟中要是想爭取多分
房產的話,其實也不是不可能的,但此時光是憑當事人說,肯定是不行的,需要提供實際有效的證據,那么才有可能多分
房產,這里的證據就包括證明對方存在法定的過錯行為,要是不清楚該如何收集的話,可以委托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