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的種類都有哪些 一、借款
合同的種類都有哪些
從國家管理的角度,借款
合同可以劃分為民間借款
合同和信貸
合同兩大類。
(一)民間借款
合同
民間借款
合同是指公民個人之間,出借人將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貨幣資金借給借款人,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貨幣資金和利息的
合同。
民間借款
合同在借貸形式上,有書面的,也有口頭的,借貸利息,有無息、低息,也有高息借貸。國家對民間借款的管理:一是當事人雙方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二是不得利用民間借款
合同的形式非法經營或者變相經營金融業務,擾亂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二)信貸
合同
信貸
合同是指經營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將貨幣資金出借給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使用,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資金和利息的
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作出不同的劃分。
1、按照貸款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
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并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貸款,貸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并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后,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2、按照貨幣的種類可劃分為人民幣借款
合同和外幣借款
合同
人民幣借款
合同,按
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信托資金借款
合同、委托資金借款
合同等。
外幣借款
合同,按
合同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現匯借款
合同、買方信貸
合同和特種外匯借款
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可劃分為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
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劃分: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可分為基本建設借款
合同、技術改造借款
合同、專項資金借款
合同等;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可分為周轉資金借款
合同、賣方借款
合同、專用資金借款
合同、土地開發借款
合同等。
4、按照借款
合同有無擔保,可分為信用借款
合同和擔保借款
合同
信用貸款是指沒有擔保的,憑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提供擔保的貸款,具體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者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指按民法典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質押貸款是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
二、常見的借款
合同都有哪些類型
借款
合同的種類,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做出不同的劃分:
(一)按照借、貸的貨幣的幣別劃分,可分為:人民幣借款
合同和外幣借款
合同。
人民幣借款
合同,按
合同的內容、資源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信托資金借款
合同,委托資金借款
合同、資金拆借
合同等。
外匯借款
合同,按
合同的內容、資金來源及貸款用途又可分為:現匯借款
合同、買方信貸
合同和特種外匯借款
合同。
(二)按照借款用途劃分,可分為: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
固定資產借款
合同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又可分為基本建設借款
合同、技術改造借款
合同、專項資金借款
合同等。
流動資金借款
合同按具體貸款項目不同,又可分為周轉資金借款
合同、賣方信貸
合同、專用資金借款
合同、土地開發借款
合同、商品房購置借款
合同等。
(三)按照借款
合同所采取的擔保方式劃分,可分為:信用借款
合同和擔保借款
合同。
擔保借款
合同又可分為:信用擔保借款
合同(保證
合同)和財產擔保借款
合同(抵押借款
合同)。
(四)按照借款
合同文本格式不同,可分為:表格式
合同、條文式
合同、表格與條文相結合的
合同等。
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劃分,借款
合同的種類其實也是蠻多的。如有償借款
合同和無償借款
合同,信用借款
合同和擔保借款
合同等等。當事人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簽訂借款
合同,并且還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就
合同內容進行約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