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在遇到法律問題時都會選擇向法院提
起訴訟,用這樣的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庭也會在訴訟中進行案件鑒定,鑒定分為司法鑒定,
醫療鑒定,
工傷鑒定等等,每種鑒定都有著它獨特的方式,也適用于不同的場合,那么
工傷鑒定與司法鑒定有什么分別呢?
一、
工傷鑒定的含義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
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
醫療終結或
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
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二、
工傷鑒定的內容
廣義的
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
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
三、司法鑒定的含義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四、司法鑒定類型
(一)法醫類鑒定;
(二)物證類鑒定;
(三)聲像資料鑒定;
(四)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鑒定事項。
五、司法鑒定和
工傷鑒定的區別
司法鑒定和
工傷鑒定有區別主要有二個方面:第一是鑒定的的機構不同。司法鑒定一般由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的。而工傷殘鑒定由所在地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的。第二是鑒定所采用的傷殘鑒定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司法鑒定采用:《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而工傷傷殘鑒定采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
司法鑒定與
工傷鑒定的機構是不同的,而且傷殘級別鑒定標準也是不同的。兩種鑒定方式不同混為一談。事實上,司法鑒定比
工傷鑒定運用的更為廣泛,您可以對此多了解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