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醫患投訴處理流程
一、
醫療投訴處理流程
1、
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后,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后果。
2、因
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后提出解決方案,并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
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
醫療鑒定。患方不鑒定、不
起訴、也不聽解釋,采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
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
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
醫療糾紛去哪里投訴
1、醫院醫務科電話
2、醫院辦公室電話
3、縣衛生局醫政股電話
4、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
5、人民法院
起訴
三、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序)
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
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醫療事故需要搜尋哪些證據進行保存 根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發生
醫療糾紛后,以下部分病歷(主觀病歷)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在像上海這樣的一線城市,
醫療問題會更加突出,因為本來就醫的成本就比較高,一般人在遇見重大疾病的情形下都很難負擔起醫藥費,如果再出現
醫療事故問題就會顯得更加嚴重,因此了解上海市醫患投訴處理流程后可以幫助患者更好地解決問題,在損失最小的情形下盡快得到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