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況有哪些一、
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況有哪些
(一)看傷勢情況
如果傷的很輕,沒有什么后遺癥,經濟條件沒有什么負擔,和解不失為一項好的選擇。因為可以快速拿到錢,迅速解決問題,錢多幾千少幾千沒有什么關系。
如果你的傷很重,容易產生后遺癥,且有家庭負擔,我們認為通過訴訟比較好,原因:一是很多
交通事故賠償款項是由
保險公司支付的,不必擔心拿不到錢;二是萬一留下后遺癥,將來還可以繼續找他;三是一般通過訴訟所獲得的賠償額比和解所獲得的賠償額高得多,至少在數萬至數倍之間。
(二)看對方的支付能力
如果對方支付能力差,而且沒有投保,
執行上有問題。那么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選擇和解也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二、
交通事故后選擇訴訟還是選擇和解
發生
交通事故后,面對
交通事故賠償問題時,是選擇訴訟還是選擇和解呢?往往受害者因為基于拿到錢治療傷者,選擇和解。然后聽說本來應該可以拿到更多的經濟補償,又后悔不已。那么究竟是選擇和解還是訴訟呢?以下意見可供參考
和解的好處是:拿錢速度快,一次性了結。
和解的好處弊端是:錢少,一般無精神損害撫慰金,無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賠償金按戶口所在地的城鎮或農村標準賠償。
和解之后如傷殘有遺留問題,則沒法再解決。
我們曾經代理過一個當事人,動完手術后,家屬認為沒有什么問題了,在對方的多次喲要求下,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人民幣6萬元。后來病情出現反復,又住院治療,結果又花掉8萬多,而且傷者喪失了勞動能力,家屬讓肇事者再拿錢時,肇事者拿出和解協議,上面明確寫明,您(車方與傷者)從此債權、債務兩清,互不相欠。傷者后悔不已,最后黯然離去,真是可憐又可氣。
交通事故訴訟的好處是:錢多,有時比和解多數倍;如傷殘有遺留問題,還可再次
起訴解決。訴訟的弊端是:時間較長,快則2-3個月,一般需要5-6個月,最慢則要一年左右。
若當事人選擇和解
交通事故的話,則一定要先看看事故的情況是否符合法律中規定的
交通事故能和解的情況,若不符合自然也就不能通過這種方式處理事故了。在實際選擇處理方式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結合實際情況分析處理,必要時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