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簽試用
合同不簽勞動
合同可以嗎一、只簽試用
合同不簽勞動
合同可以嗎
現(xiàn)在很多公司迫于勞動
合同法的要求,必須在新員工入職后一個月內(nèi)簽訂勞動
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采取的做法是簽訂一份為期三個月左右的試用
合同,而非真正的勞動
合同。其實,這種只簽試用
合同不簽勞動
合同的行為是不被我國法律所允許的。
二、只簽試用
合同不簽勞動
合同違法嗎?
只簽試用
合同不簽勞動
合同是違法的,根據(jù)《勞動
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
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
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
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
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
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
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其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
合同中約定。將試用期與勞動
合同分隔開來,是違法的。
三、勞動
合同可以終止的情形
勞動
合同還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而終止,能夠引起勞動
合同終止的法律事實主要有:
1、作為勞動
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勞動者死亡,致使無法繼續(xù)履行勞動
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勞動
合同終止;
2、勞動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企業(yè)被撤銷,職工由勞動主管部門另作分配,企業(yè)與職工原來訂立的勞動
合同終止;
3、在勞動
合同履行過程中,企業(yè)依據(jù)《破產(chǎn)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宣告破產(chǎn)。企業(yè)宣告破產(chǎn),表明此時企業(yè)已無法按照勞動
合同履行其權利和義務,只能終止勞動
合同;
4、用人單位在招工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職工,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必須進行清退,隨之單位與職工訂立的勞動
合同即行終止。
根據(jù)我國《勞動
合同法》中的規(guī)定,即使是在試用期內(nèi),用人單位也必須要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
合同。要是只簽試用
合同的話,則就是違法的行為,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同時作為用人單位原則在上勞動者入職的時候不能向其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