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未如約付款導致工期拖延,索償時要收集哪些證據?
一般情況下,承包人可以收集下列發包人未及時付款導致工期拖延的證據資料:
1、書面催告發包人限期支付工程款。
2、如發包人逾期未予支付,承包商準備停工,應向發包人發出停工通知書,通知書要載明停工的具體時間。
3、與此同時,對現場的設備設施以及未使用的各項材料進行統計擬出清單,請監理或者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形成索取機械費、材料費的證據資料。
4、復工時注意與對方共同確認具體的復工時間的證據資料。
5、能夠證明承包人停工損失相關資料。通常具體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賠償以下費用:
(1)人工費損失。如停工、窩工的工人工資;工人低生產效率的損失;膳食補貼、工器具費用、各種管理費等相關人工費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