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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議
離婚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但如果是訴訟
離婚的話,則就需要去有
管轄權的法院
起訴了。那么此時,當事人應該去哪個法院申請
離婚訴訟呢?這是讓很多人搞不清楚的事情,接下來,我們就來為你具體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去哪個法院申請
離婚訴訟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和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二)軍人
離婚手續(xù)案件的
管轄
1、非軍人對軍人提起
離婚手續(xù)訴訟,軍人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2、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三)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
離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的
離婚,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四)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
離婚手續(xù)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
管轄為由不受理,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
管轄。
(五)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
離婚手續(xù)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
管轄不予受理,應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六)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
離婚手續(xù)案件,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
管轄。國外一方向居住國法院
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受訴人民法院有權
管轄。
(七)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
離婚手續(xù)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八)國內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外國法院
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當事人可到國內原戶籍所在地或婚姻締結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二、只能選擇通過訴訟
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
離婚只是單方意愿,對方根本不同意
離婚;
2、雙方對
離婚無異議,但對財產(chǎn)的分割、債務的承擔、子女的撫養(yǎng)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
離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
離婚的;
5、一方人在國外學習或工作,無法回國;另一方在國內,想要
離婚的。
6、雙方就
離婚、財產(chǎn)、子女等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沒有時間回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xù)的;
7、雙方簽訂
離婚協(xié)議后,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xié)議的效力的;
8、事實婚姻關系的解除。
此時首先要判斷一下自己是否滿足訴訟
離婚的情形,之外就是要確定具體的
管轄法院。而在書寫
離婚起訴書的過程中,一定要把訴訟請求寫清楚,畢竟法官最后判決都是在訴訟請求的范圍內作出的,要是有遺忘或者漏寫的情況,則就有可能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