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如果不具有獨立的人格,則無法獨立承擔刑事責任,不構(gòu)成單位犯罪。一人公司是指股東只有一個人的公司,2005年新
公司法正式確定了一人公司在民商事領域的法人地位,從而奠定了一人公司在刑法領域的單位犯罪主體地位。刑法設立單位犯罪,本質(zhì)上是因為單位成為了擬制的人,具有獨立的人格,這是罪責自負原則的體現(xiàn)。一般情況下,單位犯罪,其直接責任人的法定刑比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要輕,準確區(qū)分單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在刑罰適用上有著現(xiàn)實意義。有無獨立人格是單位獨立承擔刑事責任的決定性因素。在依法注冊成立的前提下,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獨立人格應當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判斷:
1.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獨立的財產(chǎn)。公司的獨立人格主要體現(xiàn)在財產(chǎn)的獨立上。按照
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將注冊資金投入公司以后,隨即公司取得資金所有權,進而取得對注冊資金的法人財產(chǎn)權,并在注冊資金范圍內(nèi)承擔有限責任。要滿足
公司法所要求的法人治理結(jié)構(gòu),公司的財產(chǎn)必須和股東的財產(chǎn)分離,如此才能確保公司有獨立人格,能成為責任主體,不會成為股東個人操縱的工具。如果一人公司的股東無法證明公司財產(chǎn)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chǎn),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以公司名義實施了犯罪行為,應當按照股東自然人犯罪處理,而不能處罰作為股東工具的公司。
一人公司是否具有獨立的意志。一人公司要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其意志必須獨立于所有者和管理者。公司作為擬制的人,其意志只能由真實的人來體現(xiàn)。一人公司只有一個股東,決策通常由股東個人來決定,如何區(qū)分公司意志和股東個人意志,要看股東的決策是否為了公司的利益。如果決策之下公司行為帶來的利益歸屬于公司,例如收益直接進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的收入,那么決策就是為了公司的利益,體現(xiàn)了公司獨立的意志。至于入賬之后是用來分配給股東,還是用來維持公司繼續(xù)經(jīng)營,是公司對自己財產(chǎn)的處分與支配,不影響公司意志的獨立性。反之,如果公司行為帶來的利益并未完全歸屬于公司,則無法認定公司的獨立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