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您都聽說過“冷暴力”這個詞,它更多的是被用在婚姻中,即夫妻之間發生矛盾時,不吵架或是暫不
離婚,而是選擇分居。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怎么樣才算夫妻分居呢?而在夫妻分居的情況也還需要符合其他的條件,才能
離婚。下面我們就來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怎么樣才算夫妻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
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
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
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3、
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
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二、分居多久能夠自動
離婚
經常遇到有人咨詢說分居兩年后,婚姻關系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實際上,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
離婚的規定,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
離婚,一是訴訟
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
離婚。另外要注意的是,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為
離婚,協議
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
離婚手續,
起訴離婚的要通過法院
起訴,判決
離婚生效后才是正式
離婚。如果您對夫妻分居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遇到有關分居的問題解決不了時,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下專業的律師,讓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