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婚姻都是勸和不勸離,而
離婚訴訟中的調解程序,其實也就是很充分的做到了這點。對于法官來講,在對
離婚案件進行調解的時候,也是講究了一定的方式方法的,說的簡單點就是這其中有一定的技巧。那到底
離婚調解的技巧都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
離婚調解的技巧都有哪些
進行
離婚調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1、調解協議
離婚時,最好在具有親和力的環境下進行,更容易促成雙方交流。2、調解時盡量給雙方當事人中立的感覺,盡力用親和的語言交流。在調解中,不要對雙方的是非過多發表意見,而是圍繞縮小爭議作努力。3、調解時要先找出分歧的焦點,再找出雙方的共同點以及解決爭議的途徑,一定要注意雙方當事人的情緒,使雙方當事人盡量保持冷靜和理性。若當事人情緒激動時,注意運用以下幾種方法調節當事人的情緒:(1)冷卻法,當一方當事人情緒過于激動時,設法冷卻其怒火,比如讓雙方當事人分開,走到公共場所,轉移話題等(2)宣泄法,對于明顯受到壓抑的、有極強傾訴愿望的當事人,不妨讓其發表意見,宣泄內心的憤怒和不滿。對于確屬弱者或無過錯一方,要耐心傾聽,表示同情,給予安慰。(3)陪伴法,有些當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渦難以自拔,情緒激動,但其親屬可能對事實看的更清楚,調解時,選擇當事人的親朋或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幾率。
二、
離婚訴訟經調解后有什么結果
離婚案件經法院調解后,會產生三種不同的結果:1、雙方達成同意和好的協議,原告撤回
離婚訴訟。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不需要發給調解書,但要將調解的筆錄存檔。2、雙方達成
離婚協議,一方
離婚轉化為雙方自愿
離婚。人民法院應按照協議
離婚的內容制作調解協議書,發給雙方收執。
離婚調解書送達后,與
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關系合法解除的依據。3、調解無效,
離婚訴訟繼續進行。這種情況既可能是原告堅持
離婚請求,被告不同意
離婚;也可能是當事人雖然就
離婚問題取得一致意見,但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等問題未能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該根據雙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實,依據法律作出判決。在
離婚案件中進行調解,這可以說是必須要經歷的過程,否則的話就會構成程序違法。但在調解的過程中,也是需要當事人掌握相應的技巧,具體
離婚調解的技巧是怎樣的,我們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