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石家莊市都有大量的夫妻辦理
離婚手續,雙方辦理
離婚的時候,除了分割財產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爭奪子女
撫養權。沒有拿到
撫養權的一方,要每月承擔一筆撫養費,來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撫養費的標準各地會根據經濟情況制定,那么石家莊撫養費標準是多少?下面我們結合當地政策文件和您談一談。一、石家莊撫養費標準是多少?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像石家莊的話,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2、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3、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對于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二、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由此可見,夫妻雙方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要支付子女撫養費,目前石家莊撫養費標準是按照月工資的20%到30%,具體金額還得看個人工資情況。當然,如果收入比較多的話,也可以多支付一些,這個上限并沒硬性規定。子女撫養費應該按月支付,對于不履行義務的,撫養孩子一方可以申請調解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