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改變土地使用條件審核標準
在我們進行使用土地之前,一般是首先要進行審核,然后才可以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同樣如果是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我們也是需要進行相關的審核,如果審核通過之后,我們才可以進行變更,這就涉及到審核的流程以及需要準備的材料等知識,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改變土地使用條件審核
一、事項類型:
其他職權
二、審批對象:
公民、法人、社會組織等
三、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三)《長沙市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規定》
四、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五、承諾期限:
6.5個工作日
六、審批條件:
(一)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申請人應在屆滿前一年申請。
(二)無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情形。
(三)權屬清楚、面積準確、無爭議。
(四)申請人為土地使用權人。共有產權的權利人共同申請。
七、申請材料:
(一)用地申請書或報告原件1份
(二)土地權屬來源文件
(三)規劃定點藍線圖原件2張及《規劃條件書》原件1份
(四)1:500至1:2000現狀地形圖2套(上好坐標)
(五)附件(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等資料,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六)地籍調查表原件1份
(七)地籍測繪成果原件1份
(八)完費審核表(市財政局工作人員簽訂認可)
(九)土地登記申請書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各2份項目。
(十一)提供土地利用條件調整的相關證明材料,如規劃條件書、總平面圖、工作聯系單等相關規劃審批資料;已完成房屋實測的,提供實測報告及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長沙市國有土地開發建設指標述核算表》。
八、審批程序:
(一)受理
1、崗位責任人:市國土資源局總窗口工作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總窗口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條件、標準,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于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并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材料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要求,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申請。
3、時限:1個工作日
(二)審查
初審:
1、崗位責任人:土地供應處初審人員、地籍處協辦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地籍處協辦員審查土地權屬有無爭議、界址是否清楚、面積是否準確;
(2)土地供應處承辦人員在3.5個工作日內根據許可標準和條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土地供應處處長,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交受理人員。
(3)土地供應處處長按照許可標準和條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標準的,提出同意意見,報主管局領導;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不同意意見及理由,與申辦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員。以上工作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3、時限:4.5個工作日
復審:
1、崗位責任人:主管局領導
2、崗位職責:根據有關條件和標準對申辦材料進行復審;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報局長;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與申辦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員。
3、時限:1個工作日
(三)審定
1、崗位責任人:局長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局長根據有關條件和標準對申辦材料進行審定;
(2)對符合條件、標準的簽署同意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不同意意見及理由。
3、時限:1個工作日
(四)市政府決定
非經營性用地改變為經營性用地的,轉入招拍掛實施程序。
(五)簽訂
合同
1、崗位責任人:土地供應處處初審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市政府批準后,與申請人簽訂
合同。
3、時限:即時
(六)核費
1、崗位責任人:財務處核費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
核算費用,通知申請人繳納。
3、時限:即辦
(七)登記
申請人申請登記的,地籍測繪處辦理土地登記,經局領導批準后登記發證。(說明:土地登記與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及改變條件許可本不在同一流程中辦理,即申請人在許可獲批后再重新申請土地登記。我局為方便當事人,將兩事項合并辦理,所以土地登記時限不算在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及改變條件許可時限中)
(八)辦結告知
1、崗位責任人:長沙市國土資源局總窗口工作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及時準確告知申請人辦理結果;
(2)送達資料給申請人;
(3)公示。
3、時限:即辦
九、是否收費:
是
十、收費依據:
(一)全額樓面地價、土地出讓金、地價差等,根據《長沙市國有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規定》進行測算。
(二)契稅:國務院224號令,由受讓方按規定到稅務部門辦理,在發審批文件前繳清
(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長沙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湘價函〔2012〕20號)和《關于長沙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08〕143號)文件,由市非稅收入管理局核收,在發審批文件前繳清。
十一、收費標準:
《長沙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規定》(長政發〔2014〕24號)、國務院224號令、《關于長沙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湘價函〔2012〕20號)和《關于長沙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08〕143號)
我們在進行審核是否何以通過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時候,一般是需要準備一定的材料的,而且是有一定的收費的標準的,在進行收費的時候,需要按照當地的收費標準來進行繳納。另外,一般我們是需要經過初審和復審等階段,所以您如果是急需的話,一定要提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