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的求職過程中需要經歷從實習期到轉正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而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就是在入職時簽訂公司入職
合同。有時候,由于缺乏一定常識或是因為簽訂入職
合同的經驗不足,導致簽訂
合同出現問題,后期可能會給勞動者造成較大的損失。那么,公司入職
合同怎么簽呢?下面將作一定介紹。
一、公司入職
合同應該怎么簽?
1、簽訂公司入職
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
合同、協議蓋章。
2、公司入職
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公司入職
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
3、簽公司入職
合同,
合同上會寫明試用期和轉正時間,以及
合同年限。如果是正規公司的話
合同應該都是法務審好的固定
合同,主要看看崗位職責、工作地點和工資就行,確認一下五險一金的繳納基數,試用期工資不能少于轉正后的80%,這是法律規定,確認好了就行。不要簽幾年內離職就要賠公司多少錢的
合同,這種
合同是違法的,也損害自己權益。
4、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應仔細查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
合同是一份無效
合同。
5、勞動
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和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
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
合同,屬于無效
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6、
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
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
合同具有公正性。
7、
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勞動
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是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
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8、
合同的具體性。勞動
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
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
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9、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況,盡量一年一簽。
二、簽訂公司入職
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查明必備條款:
(1)了解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了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防止日后用人單位不合理地調崗和變更工作地點。
(3)了解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確保自己定額內以及定額外的勞動均可獲得法定對價。
(4)了解勞動報酬及社會
保險,防止日后在勞動報酬、休假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計算等方面,陷入舉證不利。
(5)了解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對已有或潛在人身危險及風險有足夠把握。
(6)了解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
合同的其他事項。
2、看清勞動紀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但何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均未出具體規定和細化,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規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多多少少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往往對內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或企業要求。因此,勞動者在準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很多勞動者對勞動
合同以及相關附件的簽收較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曉內容之后,莫名其妙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3、要簽書面
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
合同。
現在有些單位用人很不規范,不愿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也有的單位領導圖省事。這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
合同。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試用期內也要簽
合同。這一點往往被勞動者所忽略,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
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借口辭退員工。這種方法對用工單位來說,省事又省錢,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看別人的
合同),避免簽“口頭
合同”、“不全
合同”、“模糊
合同”、“單方
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
合同。
綜上所述,關于公司入職
合同怎么簽,在簽訂
合同時,首先是必須簽訂書面
合同,其次勞動者不應該僅是走一個程序就好,而是需要仔細查看公司入職
合同的各項條款,尤其是與自己切身利益實際相關的,例如薪酬、休假、崗位職責以及五險一金等,同時也應該注意公司紀律、工作地點等,以防止日后自己合理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