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離婚可以分為協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訴訟
離婚的話就是需要到法院,由法官進行判定是否可以
離婚,而對于協議
離婚的話,就是由夫妻雙方根據自由意志,擬定相關的
離婚條款,包括孩子的
撫養權問題,當出現協議一方不愿意支付撫養費時怎么辦,下面我們介紹一下
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卻沒付怎么辦?
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卻沒付怎么辦?現實中,田某可以以女兒的名義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譚某支付撫養費。關于撫養費數額的問題田某既可以按照
離婚時雙方約定的300元每月生活費進行主張,也可以根據子女現在實際所需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進行主張。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因此田某要求譚某支付女兒撫養費是合法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
執行。如果一方不
執行的是
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以上便是關于一方不給撫養費該怎么辦的內容。現實生活中,通常情況是法院判決后,一方拒付撫養費,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拿著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在此過程中,如果您遇到什么問題,可以咨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幫助您解決疑難。如果夫妻雙方在
離婚協議中約定了相應的撫養費的問題,如果一方沒有按照相關的約定進行支付的話,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也就是說
離婚協議約定的撫養費卻沒付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的手段來由法院對相關
撫養權的問題進行判定,然后就可以申請強制
執行了。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