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
起訴費用大概需要多少錢:
(一)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系和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而提
起訴訟的案件。《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征,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
起訴訟的案件。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
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
商標、
專利、
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
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雖然訴訟費用最后是由敗訴方承擔,但是提
起訴訟者是原告,故而無論原告是否在訴訟案件中獲勝都需要事先預交民事訴訟
起訴費用,在開庭審理結束后如果勝訴了其預交款自然會退回。而具體的民事訴訟
起訴費用的交納需要根據案件的性質及訴訟標而定,各位當事人可參考上述的訴訟收費標準來計算自己所需要繳納的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