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中午外出就餐,返回單位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空間因素方面,上下班途中是指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間的合理路經。在職工沒有走最直接、最通達的路線上下班受到傷害時,還應充分考慮職工繞道的理由,理由正當的繞道也應視為合理路線。若繞道其他地方辦理其他事務,而該事務與其工作、回家或者日常生活沒有必然聯系,則該過程不應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目的因素方面,職工從事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須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內合理路線未改變以“上下班”為目的的途中,應當認定為上下班途中。上下班的行程路徑、目的要考慮其合理性。上下班的路線及目的不合理,如從單位到宿舍所使用的時間過長,或者選擇了“南轅北轍”的路線等,則可能否定其上下班行為。對于合理性的解釋,既不能作擴張解釋,也不能作過于狹窄的解釋。上下班路線應不限于最短路線,而在于合理路線。對于上下班途中繞道是否屬于上下班途中,應考慮繞道原因,對于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須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內未改變以上下班為目的的合理路線的途中,應視為是上下班途中,如接送孩子上學,去市場買菜而繞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