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經常有人的財產被詐騙,詐騙分子的詐騙手段花樣百出,讓人防不慎防,在我國法律上,規定了幾種比較特殊的詐騙罪,比如說集資詐騙罪與
合同詐騙罪,很多人不了解集資詐騙罪與
合同詐騙的區別是什么。那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集資詐騙罪與
合同詐騙的區別是什么這個問題。
一、兩者的基本概念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其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笆褂迷p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一種手段?!胺欠Y”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4、主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集資款的目的。即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聚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所謂據為己有,既包括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置于非法集資的個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置于本單位的控制之下。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該罪的構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經濟
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a href=hetongfa/>
合同”主要是指經濟
合同。2、客觀方面表現為在簽發徒工
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五種行為: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
合同的。以偽造、變造作廢的
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
合同或者部分履行
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
合同的。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個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4、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二、區別
集資詐騙罪與
合同詐騙罪均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兩者的區別在于: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該犯罪行為不但嚴重侵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特別是損害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后者侵犯的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和市場秩序,該犯罪行為在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的同時,也侵害了經濟
合同管理秩序,擾亂的是我國市場經濟秩序。?2、犯罪的對象不同:前者是行為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其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群體,嚴重侵害了社會公眾的利益,特別是損害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簡單點來說,詐騙的方式不一樣,集資詐騙是籌集財產進行詐騙,
合同詐騙是利用
合同進行詐騙。除此之外,集資詐騙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而
合同詐騙侵犯的是個人的財產權利。如果您對于兩者的區別還有什么困惑的,我們建議向專業的律師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