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何區別?在民事訴訟中,法院要解決的是雙方的民事糾紛。一般來說,民事訴訟比較多的涉及到公民維護自己的權益,爭取經濟利益等等。在法院審理案件時,不僅包括了民事訴訟,還包括了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何區別?下面,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的內容。一、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何區別1、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2、提
起訴訟的主體不同民事訴訟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提
起訴訟,原告
起訴后,被告可以反訴;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有自訴人提
起訴訟外,均有人民檢察院提
起訴訟。3、舉證責任不同在民事訴訟中,誰主張權利誰負責舉證;在刑事訴訟中,只有被告(行政機關)負責舉證。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負有提供被告熱有罪的證據、并加以證明的責任,被告人不負舉證責任,但可以提供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4、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訴訟主要適用《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主要使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二、民事訴訟流程1、
起訴,即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2、 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
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
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
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
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
執行3、 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4、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
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的目的是不同的,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目的一般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刑事訴訟中,法院要審理的是關于當事人是否犯罪以及如何
量刑等問題。同時,民事訴訟中當事人雙方都可以
起訴對方,刑事訴訟則不同,刑事訴訟中的被告只能由檢察院提出訴訟。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